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首页
蕴德资讯
加入蕴德
联系我们
服务领域
刑事法律服务
民商事诉讼 &仲裁法律服务
政府&企业法律服务
房地产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互联网及文娱法律服务
税务法律服务
执行法律服务
家事法律服务
投、融资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
刑事辩护研究
成功案例
林志明律师成功案例
蕴德法律观察
海外蕴德
纽约办公室
巴黎办公室
法律咨询
English
首页
蕴德资讯
加入蕴德
联系我们
服务领域
刑事法律服务
民商事诉讼 &仲裁法律服务
政府&企业法律服务
房地产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互联网及文娱法律服务
税务法律服务
执行法律服务
家事法律服务
投、融资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
刑事辩护研究
成功案例
林志明律师成功案例
蕴德法律观察
海外蕴德
纽约办公室
巴黎办公室
法律咨询
English
Search
Search
返回
佳绩|蕴德林志明律师、黄露清律师、许霖鸿律师被选任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粤司〔2022〕115号)等规定,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拟任公示等选任程序,
本所林志明律师、黄露清律师、许霖鸿律师被选任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时间从2022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11日。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本所入选的三位律师将不负重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履职实效,为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能作出贡献。
Prev
前一篇
我所管委会主任林志明律师受邀为广州市胸科医院作纪律教育专题法律宣讲
后一篇
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中国银行广州西门口支行党支部结为党建共建单位
Next
更多文章
蕴德许霖鸿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惠州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决赛并担任评委
喜讯丨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荣获首批“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示范单位”
喜讯|蕴德多名律师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会员奖项
白云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黄靖怡一行莅临我所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蕴德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