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的报道,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曾在2018年5月26日向玉田县公安局出具暂不收押通知书,称因周某患有陈旧性肺结核、双肺大疱病,不符合收押条件。但6月4日周某被刑拘后,该看守所又将周某收押。因有病在身,周某陆续出现咳嗽、咳痰、咳血等症状,止血效果差。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认为周某已不适合继续羁押,在一年内4次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其子亦曾向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均未获得批准。截至2019年9月8日,周某去世的下午,玉田县人民法院才对周某作出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的决定。
据玉田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周某于2018年4月8日被玉田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月26日,其再次被玉田县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2018年6月4日被玉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2018年7月7日经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玉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执业生涯中,刑事案件方面的成功案例包括:
- 在侦查阶段为涉嫌诈骗罪的陈某某、故意伤害罪的廖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蒋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 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沟通并出具法律意见,办案单位采纳意见并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李某以及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蔡某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 法院审判阶段,办案单位采纳意见并判处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杨某某缓刑,将涉嫌盗窃罪的林某某罪名改成职务侵占罪。
蔡磊律师现为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