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某首席仲裁员白某某枉法裁判罪经辩护宣告缓刑案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某某在担任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首席仲裁员期间,多次违规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吃饭并收受其钱款,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有利于该当事人的仲裁意见,已构成枉法仲裁罪。

 

律师意见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受委托担任白某某的辩护人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经过认真阅卷,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后,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点,决定以罪轻辩护的思路进行辩护。在审理过程中,辩护人主张认罪认罚,但提出本次犯罪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白某某是从犯,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审判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综合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作为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但因其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处罚,且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白某某犯枉法仲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判决书部分内容

第1页,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被告人辩护人。↓

第2页,裁定结果。↓

第4-6页,判决结果。↓

 

法律条文

枉法仲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规定,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总结该类犯罪的辩护要点如下:

1、明确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属于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2、核查被告人在具体的仲裁过程中是否明显偏离法律的规定;

3、这种偏离是否属于学术观点、学术立场上的争议问题;

4、检索相关争议问题,看被告人的仲裁观点是否有一定的学术论文支撑;

5、核实被告人的仲裁行为都违背了哪些法律规定;

6、明确被告人是否存在背离法律规定而恶意枉法裁判的主观故意;

7、明确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侵害了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查明是否存在被告人遭故意陷害或恶意投诉的情况;

9、确定被告人与仲裁案件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生意合作等利益纠纷;

10、涉案的仲裁文书是否已经进行执行程序;

11、执行程序是否已经终结?如果没有,能否中止或暂停?

12、是否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13、相关的损失如何计算;具体的依据、方法与程序是否科学;

14、涉及的具体案件中,如果依法处理是否与当前的仲裁结果存在差别?差别多大?

15、被告人在仲裁过程中是否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

16、明确被告人行为时的主观心态是刻意追求还是放任;

17、查清是否存在外力强制情况下的枉法裁判行为,而并非基于被告人自己的主动、积极实施;

18、是否存在收受利益的情况;

19、明确收受款物的具体数额、确认汇率的准确性以及赃物估价的合法与合理性;

20、明确控方认定的犯罪数额是是否包括了财物的自然增值与升值;

21、明确被告人犯罪的严重程度;

22、确定收受的款项是否已被实际取得,是否属于犯罪未遂;

23、了解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及是否已积极退赃;

24、明确案件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25、核实是否具有自首或可视为自首的行为;

26、核实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

27、对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适用缓刑、监外执行的可能性分析;

28、发案单位对被告人的评价和对案件处理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