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黄勇富 律师

民事诉讼事务部秘书长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南京财经大学 - 法学学士
华南师范大学 - 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广东省廉江商会 - 理事
廉江市新阶联 - 理事
廉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法律顾问
广州市第26中学、广州市南武第二实验学校 - 法律顾问
廉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会 - 会员

执业领域

专注刑事法律业务领域,尤为擅长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刑事危机应对;企业内部反腐败调查;刑事非诉讼专项法律顾问;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经营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政府、企业法律顾问。

荣誉表彰

代表性客户

关于黄勇富

黄勇富律师先后取得南京财经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在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及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处工作期间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包括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各大银行机构办理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的尽职调查、诉讼与执行事务、为广东省湛江市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一系列关联性案件等。亦曾主导黄埔区某外资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工作中,协助法院厘清破产企业数十年来的债权及债务关系;另外,在广州某国企破产清算案,成功为破产企业清退回收百余套“房改房”,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黄勇富律师现担任廉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市第26中学、广州市南武第二实验学校及广州市城门河货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多个政府、事业单位、商会及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常年为广东金一百集团、龙健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长期与社会各界保持积极互动关系。

代表性案件

(1)经办Y公司涉嫌走私废物罪案(案涉吨数两千余吨,一审采纳辩护意见认定Y公司属从犯,公司实控人W某获判缓刑);
(2)作为管理人团队成员办理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3)作为管理人团队成员办理增城某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4)作为管理人团队成员办理广州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破产清算案;
(5)受聘为廉江市政府法律顾问(2024年);
(6)受聘为廉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顾问(2024年-2028年);
(7)受广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广州市南武第二实验学校)聘为常年法律顾问(2024年、2025年、2026年);
(8)受聘为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常年法律顾问;
(9)受广州市城门河货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聘为常年法律顾问(2025年、2026年);
(10)办理当事人诉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纠纷一案,在在案证据对当事人完全不利(有省级行政机关出具对我方完全不利的证据)情况下,与行政机关调解完全达到当事人的诉求,撤销工商登记;
(11)主办北京某上市教育集团在东莞的教学机构收购纠纷,标的5000余万,法院完全驳回对方要求我方返还2000余万的诉请;
(12)主办广东省湛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商系列工程案,争议标的2000余万;
(13)代理云浮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5名被追缴当事人提起申诉。

已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