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蕴德所“《民法典》宣讲团”正式成立暨宣讲第一站:白云区司法局“走进《民法典》” 专题党课学习活动

中共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专业优势,结合律师的专业特长,组建了由资深民事诉讼业务经验及相关专业特长的律师团队组成的《民法典》律师宣讲团。

7月17日,受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机关党委的邀请,蕴德律师宣讲团开始了第一站的《民法典》宣讲法律服务。本次宣讲团的党员律师分别是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黄露清律师、宣传委员何倩丽律师。该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将近100人参加了这次《民法典》的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均参与本次学习活动。

白云区司法局“走进《民法典》”活动现场

白云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黄蓉做开班动员讲话

活动开始,黄露清律师提炼出《民法典》各篇章中较受关注的法律制度,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的理解与适用、合同编中“合同解除制度”的亮点,通俗易懂、深入细致地向大家解读了《民法典》几大新变化。

黄露清律师解读《民法典》

何倩丽律师重点对《民法典》中合同编的通则内容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同时,结合了她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的具体案例,用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条文,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条文的含义。另外,她还详细阐述了《民法典》合同编中新增设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内容、效力,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定终止条件和转委托的条件等多款条文逐一详细解读,清晰的展示了物业服务领域将迎来的新实践、新变化。

何倩丽律师解读《民法典》

此次宣讲法律服务聚焦热点,对在民法典颁布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凭借实用的内容与精彩的讲授获得了参会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

接下来,蕴德所党支部的《民法典》宣讲团将持续发挥党员律师的专业服务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深入研读《民法典》,从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为《民法典》的切实宣传普及贡献力量。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民法典宣讲团

律师简介

黄露清

中共党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长达19年;现为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同时,也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司法局调解专家库及广州市工商联法律服务专家团成员。

自2001年执业至今办理过500余件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等民商事领域及经济犯罪刑事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虽工作繁忙,但仍坚持定期更新知识,曾在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地学习专业知识,基于丰富的实战经验,其荣获第九届刑 辩论坛“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荣誉,且其经办案件入选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国有资产专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基于认真负责的性格,其荣获2017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荣誉;基于深厚的理论知识,其 成为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律师说》栏目储备嘉宾。

何倩丽

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长达20年;曾在法院系统、纪检监察系统任职;现为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执业律师。同时,也是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第一届公司挂牌专家审核委员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第二届公司挂牌与定向增资审核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平贸易法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海事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兼职调解员。

执业前,主要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主要审理民商、知识产权类、房产案件,共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曾参与办理多起具有全国性、地区性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期间,负责行政监察、 党风廉政工作,熟悉纪检监察、政府部门工作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曾参与组织策划党委、政府部门各类重大专项工作。执业后,主要承办了多起具有全国、地区影响力涉税、涉黑、环保、职务犯罪等类型的重大案件,涉及房地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股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也为区级党委、政府,以及多个镇街、村居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