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
林志明律师
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钟某为平息某合作社承租地块欠租事件,从公司取出现金人民币30万元送给该合作社社长,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罪嫌疑人钟某于XXXX年6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诉讼过程
在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经与辩护律师充分沟通和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也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
法律条文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总结该类犯罪的辩护要点如下:
1、明确行贿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及行贿的具体情节
2、明确行贿对象的身份,以界定行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3、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
4、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获得了不正当利益;
5、是否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各种私欲等手段的收买行为;
6、明确是否存在被索贿的情节;
7、明确是为了行贿者的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
8、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单位行贿;
9、准确判断具体的行贿数额;
10、明确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是否存在亲戚等特殊关系;
11、明确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合作关系或者是借贷关系;
12、明确受贿人的受贿行为是否与其职务有关;
13、分清行贿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
14、明确犯罪嫌疑人的到案经过;
15、明确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
16、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
17、核实是否具有自首或可视为自首的行为;
18、核实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
19、对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适用缓刑、监外执行的可能性分析。
20、对可能产生的罚金、没收财产、甚至是没收非法所得进行有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