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资讯|蕴德林志明律师、黄露清律师获聘为第六届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经第六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林志明律师、黄露清律师获聘为第六届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为5年。

感谢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信任和重视,获聘广州仲裁委员会新一届仲裁员后,林志明律师与黄露清律师将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同来自海内外的仲裁员一起,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广州仲裁委员会简介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为更好地服务珠三角经济发展,广仲分别于2005年、2006年在东莞市、中山市设立东莞分会、中山分会。与此同时,广仲自2011年起就着手专业仲裁院的建设,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

自成立以来,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公正、高效地解决民商事争议。随着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仲近年来业务年均增长超过30%,受理案件数量位于全国第一,案件覆盖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航运、互联网等各行各业。案件当事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港澳台等。同时,广仲把握互联网时代脉搏,开拓创新,最先在国内推出网络仲裁平台,实现仲裁全流程线上运行。

广仲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港澳仲裁界以中心为平台,共同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南沙中心适用最国际化的仲裁通则、最开放的仲裁员名册,同步运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内地法律体系的庭审模式,拥有最资深的港澳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2018年9月3日,由广仲牵头、大湾区城市群的仲裁机构共同倡议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正式成立,并在南沙设立联盟秘书处。2019年9月27日,广仲正式挂牌成立塞浦路斯仲裁调解中心。

2018年9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定》,为广州打造国际仲裁中心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关于我们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由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由各专业领域的精英律师领衔打造,涵盖刑事辩护及风险防范、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服务、房地产法律服务、税务法律事务、破产与清算管理法律服务、综合法律事务等领域,致力于将每一项法律服务打造成精品。

蕴德律师均毕业于海内外一流政法或985、211院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

我们提倡并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采用“主办律师-辅助律师-法律秘书”的办案团队结构,为每一个案件的主办律师配备专业的辅助团队,以保证案件质量,为维护当时的人的合法权益而辩护。

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团队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的服务深受客户的肯定与信赖。